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非常关心的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和加分项目有哪些?以下是高考网整理的加分政策信息,供大家参考:
自2015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实施以下新的高考加分政策:
1.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考生,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可在统考总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
2.今年以前,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合格,具有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加分资格,加分5分。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资格的,不再具备高考资格;加分只保留到2017年,2018年起取消。
体育加分项目: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和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或自治区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3名或个人项目前6名。在高考中享受加分的自治区级体育竞赛仅限于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中国式摔跤、毽球。此类考生还需参加全区统考,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科技竞赛加分项目: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加分: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加分: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的。
3.2003年和2004年。子女感染非典或持有非典残疾证的考生,可在统考总成绩基础上加10分。
4.取消高职对口技能考核优秀者的高考加分。
截至2017年,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仍符合其他高考加分条件的,可将其他高考加分项目中的最高分计入其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从2018年开始,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再累计。高考享受加分的考生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时,文化课总分最高为10分。凡想在高考中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按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经自治区、盟市、县区、所在中学四级公示后予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