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考委今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高考工作,进一步提高招生管理制度现代化水平和治理能力,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考组织工作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高考工作意义重大。市、县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管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防控考试疫情、清理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是高校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检查、协调、督办考试招生重大事项,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工作岗位上。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各学校要提前研究规划,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教育考试组的防疫要求,进一步细化防疫工作方案,制定防疫工作标准,强化命题、考点、阅卷等场所的防疫措施。结合防疫形势,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做好考生和涉考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检查前,应有序组织所有检查人员“接受全部新冠肺炎疫苗”。各考点配备防疫副考官,设置必要的隔离检查室和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考场入口温度检测、全面消毒、通风、保持距离等措施。开展全覆盖的防疫教育培训,确保所有考生和应试人员熟悉防疫知识和操作规程。
3.加强考试安全管理。高考工作必须全过程、全链条严格把关。各考点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进一步加强从命题、备考、运输、保管、发放到试卷保密全过程的所有工作流程、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严防试卷安全。各环节必须建立会计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分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分明。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升级,确保规范有效运行。加强考点和考场管理,严肃考纪,加大人员入场检查力度,屏蔽考场所有信号,严格执行考场和视频“双监考”和巡考制度。认真开展考试业务培训,重新优化完善组考流程。要协调网信、工信、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考试安全联合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对薄弱地区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评卷制度,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台风、雷电、洪水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定应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报省教育厅。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值班制度,教育、网信、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公安、保密等部门,考试期间将通力合作,实行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二,深化高考改革。
1.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作为我省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承担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点改革任务。各地各校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要严格规范命题环节,加强命题管理,稳步控制命题难度,确保试题质量。坚持德育为主,加强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教育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深入分析总结适应性考试工作,严格组织实施新高考各环节工作,新高考开局良好。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的衔接,进一步准确合理调整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简单招生模式。
2.稳步推进奖金改革。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广泛知晓。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资格审查责任,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高考加分改革顺利实施,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3.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各地要加强与高校的联系和沟通,帮助学生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的优势、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鼓励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完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按时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等平台,为“强基计划”、综合评价试点等部分特殊类型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明的档案材料。
4.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把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完善高职院校扩招政策,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落实高职院校扩招任务。
5.加强改革风险防范。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维护高考综合改革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把新高考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全面梳理和重新排查高考综合改革全过程存在的风险隐患,积极应对、全力化解。建立舆情监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组织专业舆情监测队伍,做好与高考相关的负面舆情全网、全频、全时段巡查监测,快速发现、快速研判和处理虚假信息、网络谣言和非法煽动,及时发布正面声音,回应家长关切,切实营造良好氛围,坚决防止负面舆情影响稳定。
第三,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
1.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综合考虑高校定位、条件和去年计划完成情况,按专业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重点安排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高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以新工科、新医学、新农业、新文科建设为导向,满足行业和区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报考,加强资格审查,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相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
2.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护,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加强重要设备、信息系统、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控,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要加强对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的管理,防止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纵,防止志愿被篡改。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加强对考生的信息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纵。
3.全面加强规范化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30个不准”和“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法规。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招生机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或以所谓“预科生”名义非法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按照“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高考加分资格、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的审查,防止资格造假,维护招生秩序。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录管理,严格审核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严格组织高校专业考试,严格管理评价人员,严格要求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违规设置奖金争夺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和解读招生政策。
4.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考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监管。要认真制定高校招生章程和相关专项招生办法,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进行问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四、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坚持正确的教育导向。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新高考改革政策宣传,改变单纯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高考结束后,不公布高考试题及答案。除教育部规定的具体事项外,考生高考成绩信息只能向考生本人和有关高校提供,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严禁出现“高考喜讯”“一本上线率”等信息,严禁在网络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加强考生诚信教育,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行为。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严禁地方政府、学校和培训机构依据高考成绩奖励师生。
2.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学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高三班主任和教师的政策解读和系统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上信息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宣传、违规收取高价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业务机构、网站、公众账号、app进行专项治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要加强舆情监测,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如替考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等。
3.优化对考生的服务保障。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发声,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温馨提示、投诉维权等服务,确保宣传渠道的权威性。要进一步优化考试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治安、交通、住宿、卫生防疫等综合保障,营造温馨的考试环境,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各学校要精心安排好考生高考后的返程,确保考生安全。省级教育考试院和高等学校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4日
附: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