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东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山东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了七个典型案例。我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猥亵案入选山东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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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事)例七:检校共建净化职校环境 强化职校未成年人防性侵意识
2018年,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齐某某等5人强制猥亵案的过程中,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且均系职业院校的学生,作案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经对近三年来全市职业院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已发生4起职业院校学生性侵犯罪或者被性侵案件。为净化职业院校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在监察委、人大等单位配合支持下向区教体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预防性侵犯罪制度机制,重点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课程设置、信息监管等预防性侵犯罪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违法违纪人员。教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职业院校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进行针对性监督检查,督促职业院校在防性侵课程设置、安全防控等方面进行整改,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并将整改结果回复检察机关,强化了职校生自我保护意识,有力维护职校校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