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裕
通讯员 王琼
“寒窗苦读数十载,秉读诗书千万册,日夜奋进辛劳悴,只为今朝提名时。”家住武汉市武昌区的木木(化名)同学终于收到了来自四川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母亲突如其来的腰伤加上大学的学费让本就入不敷出的家庭雪上加霜。
8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昌区教育局资助中心了解到,通过母子共同借款人,木木成功拿到了助学贷款,可以安心进入大学学习。
木木母亲的病情时时刻刻牵动着她的心,大学高昂的学费也压得她喘不过气。所在高中老师得知这个消息后,协助她申请助学贷款。武昌区教育局资助中心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得知她家的基本情况后,我们告诉她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生需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并且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需均在同一区。但是木木同学的情况有些特殊,她的父亲因户籍不在区,按规定不能作为她的共同借款人,她的母亲户籍在武昌区可以作为她的共同借款人,但因腰伤卧病在床,无法到现场办理。”
于是,资助中心的老师提出了一个可实施的方案,还是让母亲作为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但需要手写一份《授权委托书》,用于委托父亲陪同学生一同到现场进行签订合同。于是,木木同学在老师的帮助下顺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记者了解到,资助中心除了每年会在暑期开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窗口之外,他们为了让学生的征信不受影响,通过电话提醒的方式告知毕业生还款类型、还款渠道、还款时间。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是生源信用助学贷款正常还款时间,如果12月20日未足额还款,将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产生不良记录,违约记录至少保留5年,对今后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产生直接影响。同时,本金逾期后将支付达130%正常利率的罚息。
根据《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实施细则》,还款救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给予代偿贷款余额本息的救济措施。在湖北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还款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可以申请还款救助:一是死亡、失踪的借款学生;二是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三是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毕业借款学生;四是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以上一、二类借款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其他类借款学生,只能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
在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过程中会遇到许许多多困难的家庭,各种各样的问题,资助中心老师们都会竭尽全力去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为的是能让这些努力的学生们不会因学费而停下前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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