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发布《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天河区小学报名5月5日起启动,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各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
非天河户籍生房屋租期需至少到入学两年后
《通知》指出,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公办学校要确保本学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接收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公、民办学校要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通知》指出,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有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公办小学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有效后,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并报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6月10日派发录取通知书。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无需网上报名,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提交佐证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6月10日派发录取通知书。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申请人6月1日网上填报志愿,6月8日公布公办小学录取结果,6月12日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积分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
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建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的民办小学模块,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于2020年5月19日至20日再次登录该系统,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2020年起,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房产、租住在天河区申请入读天河区公办小学,须提供审核时间在入学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入学两年后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否则,需回户籍地报名申请入学。今年,申请入读天河区公办小学的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
各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
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以学校为单位,2020年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
具有天河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天河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各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天河区的招生计划由天河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适龄儿童。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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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河区小学招生工作问答
问:2020年天河区有新的公办小学开办吗?
答:没有。
问:2020年天河区公办小学的招生政策有变化吗?
答:有。对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临时到天河区租房、申请天河区公办学位,明确了新要求。2020年起,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房产、租住在天河区申请入读天河区公办小学,须提供审核时间在入学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入学两年后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否则,需回户籍地报名申请入学。去年已预通告,今年开始实行。今年,申请入读天河区公办小学的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
问:我小孩是广州户口,想读天河区公办小学,怎么报名?
答:穗籍适龄儿童的入学,是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来报名的。如果您和孩子是实际居住在天河区,可以报读天河区的公办小学。如果实际居住在其他区,请报读相应区的学校。报名时间是全市统一的,请您在5月5日至10日先进行网上报名,5月16日至18日再到学校现场审核资料。
问:网上报名成功后,我需要带什么资料到现场审核?
答:请您带上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单位公房证明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预约时段按报名学校要求到校进行资料审核。
问:我的小孩户籍在天河区,怎样才能对口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在2020年5月10日前购买了一手房,小孩户籍在该房产的地址上,并且已入住的,按地段对口入学;
适龄儿童父(母)在2020年5月10日前购买并领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二手房,小孩户籍在该房产的地址上,并且已入住、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的,按地段对口入学。
其他情况则统筹安排入学。
问:我孩子是残疾儿童,能否申请天河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学位?
答:鉴于特殊教育的资源有限,天河区特殊教育学校只招收天河户籍的孩子。
具有天河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天河区的中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并能适应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可申请报读天河区御景小学、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的特教班。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中度、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可申请报读天河区启慧学校。
问: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我和小孩户籍都不在广州,我的小孩能读天河区公办小学吗?
答:关于非穗籍适龄儿童的入学,如果符合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读天河区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的公办学位):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所列对象并能提供佐证材料、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天河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请家长于5月16日至18日带齐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口招生报名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要求,6月1日9:00—6月4日16:00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系统”(网址: http://36.7.172.105:7007/gzth/ )填报入学志愿。
问:2020年民办小学招生有什么新举措:
答: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属地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
问:如果报读天河区的民办小学,该怎么做?
答: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须在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系统开放时间:8:30至21:30)的民办小学模块,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于5月19日至20日再次登录该系统,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如下:6月2日民办小学电脑派位,6月10日至12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6月13日民办小学新生注册。
【记者】马立敏
【通讯员】胡勇
【作者】 马立敏
【来源】 广州教育头条南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