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茉莉妈咪教育分享(原创,欢迎转载分享)
近些年来,教育行业的问题不断同时也伴随着各种改革,教师职称评定就是一项。
一直以来,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都充满了“争议点”,由于整个过程繁杂、名额有限,很多教师直到执教生涯结束都没能实现职称梦,成为了永远的“心病”。
教师职称评定迎来“春天”,教龄成为主要标准,乡村教师看到了希望此前,河南焦作的姚老师一事得到了广泛关注,连续8年都没有评上教师职称,还在评选过程中遭到了“差别待遇”,让全社会都看到了教师评职称的“难”。
教师评职称之路的不易,普通老师尚且如此,身为“弱势群体”的乡村教师更甚。
在我国的乡村地区,教育条件匮乏、经济发展缓慢,教师的薪资待遇和发展空间也就落后了一大截。
同样都是兢兢业业地教书育人,乡村地区教师职称评定的名额却少得可怜。
为了完善教师职称的公平性,多省教育厅纷纷发布了好消息,提出把“教龄”作为评定标准。
也就是说,教师职称评定不再完全依据各种“资料”和“程序”,只要任教达到一定的年限后,就可以申请相应的职称。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中小学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定中,需要其在近5年内至少有1年以上农村的任教经验。
高级教师的标准有所提高,甚至是在乡村支教年满10年、20年之后,可直接申请中级、副高级职称。
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乡村教师执教满10年之后,可跨级申请高级职称。
这是对于已有中级职称的乡村教师,如果教龄年限达到10年以上,便可以直接甚至跨级申请高级职称的评定。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城市中小学教师在评定高级和正高级职称时,必须有1年农村学校或者3年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
城市地区的老师如果想要提高职称,那必须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执教过;如果是乡村老师提拔为城市老师,那在评职称时也就拥有了更强的优势。
除此以上省份之外,多地教育厅都发布了与教师职称评定相关的通知。
无一例外,各地都增大了对乡村地区的倾斜力度,让评职称的乡村教师看到了“春天的希望”。
新政策发布后,教师圈内的声音呈现“两极化”此消息一出,引起了教师圈内的热烈讨论,总的来说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部分人表示“大力支持”,这样政策的出台,让乡村教师有了比较公平公正的评职称机会,终于不再是低人一等的“弱势群体”。
就算是城市地区的教师想要评职称,1年的乡村任教时间很短暂,这样的要求其实也不算苛刻,权当是一种锻炼和体验。最主要的是只要有这段经历,回到城市中便可以申请高级、正高级职称,为自己的教师履历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然而也有一种“较为反对”的声音,提高对乡村教师的照顾力度理所应当,但让乡村任教经历成为一个“标准”,反而违背了原本的初衷。
他们认为,教师职称评定主要应该看重教书育人的能力和资历,而不是执教地区方面的参差。而且不乏有一些城市教师,不愿“屈尊降贵”到落后偏远的乡村地区任教,自然也就对这种评定方式颇有微词。
无论如何,提出了以“教龄”为标准,加大对乡村教师的福利倾斜,让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逐渐透明化、公平化,让站在三尺讲台上的一线教师们,迎来了春天,看到了希望。
讨论话题:对于“教师职称评定”一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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