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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必须遵循五条规定!

株洲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必须遵循五条规定!

昨天,市教育局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必须遵循五条规定:

1、任何学校不得跨市州招生,严禁任何学校、培训机构为其他市州提供生源。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入学。

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则全部安排入学,若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招生对象。

4、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全面统筹,严格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只能在全市统一招生平台报名。

5、凡是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招生,都是无效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认可。

来源/株洲教育(微信公众号)

编辑/黄盼

投稿邮箱:610255300@qq.com

新闻热线:18173385049(李记者)、15907333036(舒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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