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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局:违规招生,严惩不贷!

邢台市教育局:违规招生,严惩不贷!

4月9日,邢台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2019年在全市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全市中小学招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六个整治重点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尽量满足适龄儿童到离实际居住地较近的学校就读落实情况;

2.初中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利用各种竞赛成绩招收选拔学生;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违规自行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提前录取(或承诺录取)学生;

4.民办学校违规提前宣传、招生,提前录取(或承诺录取)学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

5.起始年级班额控制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快慢班、重点班等情况;

6.中小学校与各类社会机构串通收集生源信息、提前组织招生活动等。

五个整治阶段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至11月基本结束,分为研究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明察暗访、总结提高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在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组赴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进行明察暗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一把手对此次专项整治负总责,与所属中小学校长签订年度招生工作责任书;及时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学校,公开约谈其校长;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一把手和相关人员责任。对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市教育局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为:2235819、2235803、223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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