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究整改环节以来,相山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谋细谋深、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确保查出真问题、改出真成效。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效果予以公示。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第二次警示教育大会,自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18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兑现从宽政策14人,4名干警相关线索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完成率100%。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全面完成“五必谈”,开展谈心谈话131人次。向全院79名在编干警及其家属印发《一封信》158份,召开干警家属代表座谈会,取得亲属理解。组织干警规范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自查覆盖率达到100%。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个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深入开展组织查处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大厅LED显示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省级指导组的举报信箱、电话,广泛征集线索。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收到线索176件,已经全部报结,其中:162件查否;部分查实9件;查实3件(已移送区纪委进一步办理);2件移交区纪委核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条;开展重点案件评查,评查重点案件224件,评查出有瑕疵问题案件83件,已全部整改;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排查重点信访案件9件,已化解2件,信访终结1件;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建立台账;接受队伍建设巡查,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纵深推进顽瘴痼疾整治
明确专项整治范围,在“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要求和本院实际,确定为“6+3+1”10项顽瘴痼疾,并制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三个规定”外部人员口头过问案件记录8条,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记录5人;不存在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2名离任法官存在违规从事律师情况,已移送司法行政机关;35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存在瑕疵件数12件,已全部整改;查摆压案不查案件4件4人,已诫勉谈话1人、政务警告1人、移送区纪委监委2人;诉讼费退费不及时案件76件,已全部整改,退还当事人诉讼费24.86万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2人(与压案不查重复),已移送区纪委;反映“冷推庸拖”3件,已核查完毕,2件查实,1件查否;取消当事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提供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规定。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对照“6+3+1”顽瘴痼疾整治,逐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出台《相山区人民法院推进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查办法》、《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的规定》、《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整治“法院干警本人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若干规定》、《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办法》等24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从根源上真正解决问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出实效
坚持将为群众办实事贯彻始终,深入推进便民利民五项举措20个工作要点。开通便民立案通道,向社会公开法院立案预约电话,当事人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到法院办理立案的,可以通过法院的立案预约电话与立案审查人员联系,约定办理立案登记的时间,立案审查人员保证在约定的时间接待当事人,依法审查起诉材料,办理立案。该项措施实施以来,预约立案118件。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岗,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引等诉讼服务和帮助。依托院领导联系镇街、开发区特色做法,持续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要求法官每月进社区不少于1次,把联系工作做实、做细,下沉基层解决法律问题,协助联系单位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先后进入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学习宣等法律咨询、宣传活动70余人次,接受电话咨询100余人次,共接待咨询群众9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300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