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们: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安徽省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蚌埠市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予以补助。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资助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市现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蚌埠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补助标准:小学1000/生/年,初中1250/生/年。
认定时间:每学年认定一次
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实践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学生的消费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在收齐学生申请表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情况的有关因素进行认定并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将资助款项发放给学生。
为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恳请各位家长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工作予以监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举报电话:0552-2057263
举报信箱:sjyjjck2057263@163.com
提倡实名举报,内容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蚌埠市教育局
来源:蚌埠教育网
编辑:徐 捷
校检:谢祖武
监制:成 凯
监审: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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