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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乐清市教育局发出重要通知!“立即停止!”

官宣!乐清市教育局发出重要通知!“立即停止!”

全文字数: 827

阅读时间:约 3 分钟

红领巾上印广告

学生奖状上印广告

......

广告进入校园的奇葩方式层出不穷

利用学生、教师做广告的行为

更是让广大网友都惊呆了

日前

乐清市教育局发出重要通知:

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

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根据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的《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以及温州市教育局于今年9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温教基〔2018〕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切实执行。

一、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排查内容包括:

(一)有无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如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二)有无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在开展或计划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如有,立即停止;

(三)有无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如有,立即撤销;

(四)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无夹带商业活动,如有,立即停止。

二、精心筛选“进校园”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谢绝未经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核准除涉及安全稳定工作外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同时,要结合本校实际,对各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进校园”活动进行精心筛选,将活动内容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中。

三、严肃追究责任。

自本通知下发后,如有个别学校还出现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将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3日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原文件)

商业广告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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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江晓婵

校对:胡倩雅

编辑:李 莹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1081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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