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院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现将我区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高校加强新设专业建设,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合理控制招生规模,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以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依据,不断提升专业内涵,突出专业特色,加强专业认证,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附件: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4月8日
详细请看附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编辑:李珍
校对:董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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