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4日讯(记者 高峰)宿迁市医保局在1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宿迁全市超过25万人投保“江苏医惠保1号”。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或参加江苏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江苏医惠保1号”
发布会现场,右三为宿迁市医保局副局长庞志勤
“江苏医惠保1号”是由省医保局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一款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个人自愿参保,由中国人寿为主承保联合其他10家商保公司组成的共保体来具体承办。为省内参保群众设计的与基本医保相补充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主要是解决老百姓在遇到大病、重病时,经过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负担任然较重问题。
据统计,宿迁市职工实际报销比例为73%,居民为67%,遇到大病重病时,个人负担住院费用还是比较重。“江苏医惠保1号”实施,在家庭遇到灾难性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时,从机制上多了一层保障,可以解决绝大多数家庭的绝大多疾病风险。
据宿迁市医保局副局长庞志勤介绍,“江苏医惠保1号”自2021年12月1日推出以来,受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关注。截至目前,全省投保超过210万人,宿迁全市投保超过25万人。从投保人数看规模不小,但从投保比例看,只占到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30万的4.7%,很多已经患病和患有慢性疾病等风险较高的人群还没有投保。
庞志勤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江苏医惠保1号”对宿迁老百姓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 在具体工作中许多老百姓对“江苏医惠保1号”还有一些模糊认识,把“江苏医惠保1号”与一些商业性医疗保险产品相混淆,没有充分认识“江苏医惠保1号”的公益性。“‘江苏医惠保1号’与商业性医疗保险产品的最大区别,在于不计既往病史,有病能参保,即使是住院状态也能参保。另外突破医保目录范围,只要是合理合规的,所有医保目外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均可保障。”
“希望广大参保群众增强自我健康维护和疾病风险意识,为自己和家人自愿购买一份放心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在共济共享中奉献一份爱心,收获一份保障。” 庞志勤提醒说。
据介绍,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基本医保范围外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以及医保目录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但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时的费用(不包括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以及美容、减肥等保健功能的药品),可以由“江苏医惠保1号”按规定理赔。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