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广西姑娘梁某(化名)还没有男朋友,可是一张从河南寄来的法院传票却要她几天后开庭应诉一起离婚纠纷案。从没去过河南的姑娘,怎么就在河南结了个婚呢?
梁某在南宁市一家少儿培训机构当老师,2018年10月31日,她接到邮政快递员打来的电话,说有一封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传票要她签收。
梁某收到的是一纸起诉状,说她有离婚纠纷,她回到当地民政局一查,发现自己确实是在2016年的时候被登记结婚了。
系统显示,梁某于2016年6月30日和河南省 的男子靳某登记结婚了。但两年前的这一天,正好是梁钰娟回母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领毕业证书的日子,是谁在千里之外冒用了她的身份结婚呢?梁钰娟通过法院联系到了原告——她名义上的“丈夫”靳某。
靳某说,2016年6月30日,他与一名自称是“梁某某”的女子相亲4天后登记结婚,靳某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然而不到一个月,女方和婚姻介绍所的人全部失踪。2018年10月,靳某将女方告上法庭,起诉判令离婚并归还7万元彩礼。
靳某表示,当时那名女子不仅拿着梁某的身份证,还有她们家的户口本,包括里面几个人家庭信息都知道。
梁某思来想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2016年2月她被人偷走的身份证上,虽然她及时报警、登报、补办了,但由于身份证没有注销,所以落到骗子手里就成了骗婚工具。不过,结婚证上那名女子的样貌与梁某身份证上的照片相去甚远,河南省安阳市民政局怎么能给她办理婚姻登记呢?
19号下午,梁某告诉记者,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副局长对此事向她表示了歉意,并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已经注册登记的婚姻民政局本身没有权限撤销婚姻,必须通过法院申请撤销,目前民政局正在通过律师与法院沟通,抓紧启动相关程序。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调查发现梁某的身份证件确实被别人冒用登记结婚,民政局方面会第一时间抓紧办理撤销,并向梁某提供冒用者办理婚姻登记时的相关材料,配合她向警方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