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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车牌识别系统采购项目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师范学院车牌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7498741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6月04日 14:30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15日 14:00 |
| 二、更正内容 |
| 包头师范学院车牌识别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7498741)于2018年6月4日下午14:30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由于至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单位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
| 单位名称: | 包头师范学院 |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
| 联系人: | 罗鹏 |
| 联系电话: | 0472-6193109 13847215471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
|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明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恒隆大酒店1711号 |
| 联系人: | 张婷 王慧敏 |
| 联系电话: | 0472-5169929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市明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