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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9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安徽省六安市新河东路2号)秉心楼11楼1111办公室。

乘车路线:乘坐9、11、16、19路公交车到“国防学院”站。

联系人:雷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564-3384499

(三)资格复审要求

1.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核对考生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7月27日。

二、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由试讲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素养等。要求内容充实,教学结构程序设计合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无知识性错误。应聘人员在封闭教室备课60分钟后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理论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试讲和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 7月28日

地点: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二号教学楼

应聘人员于7月28日 7:30前到二号教学楼105室报到,并当场抽签确定专业测试顺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应试)。

(三)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专业测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最终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

统考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0.6+《面试成绩》×0.4)〕×0.5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安徽先锋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委军民融合办批准后,在安徽先锋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报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有关材料经省委军民融合办审核后,报安徽省委组织部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军民融合办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工作由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省委军民融合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4-3384499

监督电话:0564-3383017 0551-6469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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