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开始实施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深化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改革,也是推进社会经济改革的关键所在。
较之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虽然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却较快,从近年的公务员《申论》考试情况来看,目前在语言表达能力方面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因此,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创新语言能力的培养方式。
1.公务员《申论》考试中语言表达上的常见问题
语言表达是将语言作为表达自己思想的一种工具,它是按照一定的思维方式用文字符号将欲表达的内容固定下来并传达给他人。对于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而言,语言表达是最主要的方式,因此,它也是公务员考试中申论写作部分能力体现的重要表现形式。通过对近些年的申论考试答卷进行总结可知,有些考生虽然分析与概括问题的能力非常强,但受到语言表达水平的限制,最终的试卷作答成绩很不理想。这种能力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所用语体不符合申论文体的要求。语体是语言在长期的某种题材文章写作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体式,语体不合就是写作中所用的语言与申论文体的要求不相符合。
例如,申论考试中的概括说明要以说明为主,并且概括的内容不是给定材料的事实,而是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据调查显示,有些考生在该类题型作答中以叙述性表达为主,仅仅是把给定资料的事实“高度概括”了一下,就事论事而已。申论考试的题目中要求考生“就给定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对策”,有些考生并不按照题目要求或预先设定的人物身份去着笔,反而还款款而谈,与题目所设计的情景不相符合,这样的表达就是语不合体。
语不合体的毛病在申论考试最后的大作文写作中表现的更为明显,题目要求考生“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自拟题目写一篇论文”,这是要求考生依据资料写一篇议论文题材的文章,而有些考生则完全抛开给定材料、信马由缰,写成了记叙文、随笔,甚至抒情散文等,显然不合申论文体的要求。
第二,驾驭词句的能力比较差。从考生申论作答情况可以看出,有些考生基本上已经弄清楚了给定资料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甚至业已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但就是由于实际转换成语言落实在纸面上时,不能完全或准确驾驭所需词句,以至于表达上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
比如,有些考生在写作时分不清“规划”与“规范”、“体制”与“机制”,那种出现句子上主、谓、宾语的缺失或错位更是常有的事情。诸如此类的现象并非鲜见,因此驾驭词句能力的不足是造成申论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又一主要原因。
第三,语言冗繁,缺乏合理的过渡。考生在作答申论考试试卷时,往往出现语言啰嗦、冗长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考生没有完全看懂给定资料所反映出的实际问题,胸无点墨,因此,就一句话或一件事重复叙述,目的是凑够所要求的字数;另一方面则是没有自信,怕问题说得不够明白或自己的表达有所遗漏之处,因此反复阐释,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就是语言冗繁、不够简练,很难得到高分。
此外,在申论考生试卷中还常出现另一种现象,即虽然考生对问题的概述已经非常全面,但由于各层次之间缺乏必要的分层和过渡,使得落实在纸面上的内容显得过于生硬,也不可能达到理想的分数。因此,语句冗繁、缺乏合理的过渡是造成申论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另一个原因。
以上是公务员《申论》考试中语言表达方面表现出的主要不足之处,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方面的不足,比如标点符号、分段等。在公务员申论作答过程中,标点符号也是语言表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算作字符数,而在实际写作中我们发现一些考生为了节省空格或者凑字数,根本不在乎标点符号的使用,以至于写出的文章读起来非常拗口,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停下来;
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中,如果不合理的进行分段,则论文整体的框架美观度将大打折扣,有时甚至会出现同段内容前后矛盾。
2.公务员《申论》考试中语言表达能力培养的几点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分析,笔者认为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在短时间内提高公务员《申论》考试中的语言表达能力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是我们已经知道了实际写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相信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一个理想的考试成绩。
2.1要正确认识语言表达与思维过程之间的关系
正确认识语言表达与思维过程之间的关系是培养申论考试语言表达能力的基础,这是由语言表达的本质(它是按照一定思维方式将内容以文字符号的形式固定下来)所决定的,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辩证逻辑关系。一方面,思考的内容靠文字予以表达并在此过程中得以深化。
思维是事物在人脑中的客观反映,它主要表现为人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识,而语言文字则是这一理性认识的表达载体和表达手段。前者注重的是对事物的理解程度,后者注重的是用词的准确、简练。因此,语言文字在表达思维内容时,也使其进一步得到了规范、深化和严密;另一方面,申论文体的语言要求也反作用于思维方式。申论写作的内容决定着申论的文体,同时申论的文体形式也制约着写作内容。
当思维内容一旦付诸于语言文字来表达时,其必将探寻一种适当的表达方式,而一旦确立了这种表达方式,其又将反作用于思维内容,二者可谓相辅相成。例如申论写作,就要求语言精练、结构严谨,符合公文写作的规范和要求,否则将会出现语言表达上的重大错误。因此,要想真正提高公务员《申论》考试中的语言表达能力,正确认识语言表达与思维过程之间的关系是根本前提。
2.2要在实际练习中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
公务员《申论》考试中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并非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日常的不断积累、有意识地训练才能达到目标。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公务员《申论》考试中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训练:
第一,要注意用语合体,整体和谐。针对公务员《申论》考试中不同要求,注意训练不同题材的文章写作能力,向着“官样文章”或者“评论员文章”的目标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语言合体,事半功倍;同时还要注意整篇《申论》写作在结构上的和谐,有理有据、层次清晰、论证充分,这样才能在实际考试中得到一个理想的分数。
第二,语言要准确、简明。公务员《申论》考试中是有字数限制的,因此,要做到言之有物,用有限的语句展现出所要表达的内容。在日常练习中要注意用词的概括性和准确性,切忌冗长,甚或啰嗦。
第三,要注意用词规范、条理清晰。实际考试中会出现“给定身份问如何处理”的题目,因此在日常训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身份角色的及时转换,培养那种角色转换的准确定位能力,才能使用语得体、郑重。
同时在用词及段落上要注意严谨性,段落之间的逻辑关系要做到条理清晰,力求准确表达意思内容。
以上三点是最常用,也是最主要的培养方法,笔者认为:语言表达毕竟是依赖于人自身的一种能力,它更多的时候应该养成为一种习惯,实际运用起来就不会感到生疏和困难。只有形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行为习惯,才能在实际运用中得心应手。结语:总而言之,公务员《申论》考试中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只有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才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文|李向珍 ,来源:申论荟公众号,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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