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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发生师生恋呢?

为什么会发生师生恋呢?

2007 年9月30日,一名刚满18岁的男高中生,在被警察带走之前最后看了一眼手机。手机里储存着一条短信,上面写着“好想你”。这是他的老师在几天前发给他的。直到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他将面临着怎样的刑罚。今天来跟大家分享的这起案件发生在十多年前,曾经因为涉案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和畸形的恋情,引起过广泛的关注。一段不该发生的师生恋,是如何酿成一场悲剧的?

故事发生在贵州省贵阳市六中,是当地的一所重点中学。

主人公孟超,案发当时是2005级高三15班的一名学生。15班在这所重点高中中显得有些特殊。它被称为“贵族班”,官方的介绍是,这是“中加国际合作班”。它依托贵阳市六中办学,会提供部分加拿大学校的课程,为将来学生出国留学打下基础。这个贵族班的学费在当时达到了每年1万人民币以上。所以学生的家庭经济实力还是非常强的,有不少高干子弟,或者父母是当地知名企业的老板。

孟超的父亲孟日光,案发当时是贵州省建设厅的中层干部。和孟超的妈妈在孟超3岁时就离了婚。此后,孟超一直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孟日光为了照顾儿子也没有再娶。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时常要加班,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关注儿子在青春期心理上的变化。

15班是一个文科班。班主任王丽毕业于贵阳市师范大学中文系。2007年案发当时,45岁。在学校里,王丽是和同学们打成一片的那种老师。也很受同学们的喜欢,大家都亲切地喊她“老王”,说她心态特别年轻,乐于助人。同学们之间有什么矛盾都喜欢去找王丽解决。王丽作为班主任也从来不向家长告状。在贵阳六中的贴吧里。同学们甚至把王丽列入“最开放”的老师。王丽曾多次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市级优秀班主任。但是在这些荣誉奖项的背后,王丽有一个不能告诉别人的秘密。

● 初尝禁果

2006年中旬,孟超从高二14班转到了高三15班。因为性格早熟,孟超很快在班上交到了一个女朋友。不过,他们的感情也并没有维持多久。2006年10月,孟超有一次在班里组织同学打牌,被班主任王丽抓了现行,受到了批评。事后,孟超给王丽打电话承认错误。此后两个人聊天的次数就越来越多,涉猎也越来越广。孟超说,从那时起,他们双方都对彼此产生了好感。也许是因为从小缺乏母爱, 孟超把王丽当成了最信任的知己。在精神上,对她的依赖越来越强。2006年的寒假,孟超认王丽做了干妈。可这位干妈很快就变成了孟超的“心儿”。

2007年3月底,贵阳六中组织师生到外工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郊外的美景,或者是漫天的繁星,孟超觉得他再也无法掩饰对老师王丽的感情,就鼓足勇气给她发了一条信息说“我想你”。不一会儿,就收到了王丽的回信,“130”。这是一串网络用语,意思是“也想你”。看到这条短信的孟超,情感一下子就爆发到了极点,瞬间感觉大脑空白。第二天晚上,孟超和王丽在工训基地的小道上散步。孟超说“月亮真大,真美”,然后就情不自禁吻了王丽的脸。

工训结束后,孟超刚到家,就接到了王丽的电话,问他安全到家没,怕他大包小包的东西不好拿。电话里,王丽的声音很奇怪,一听就是哭过了。孟超打车去了王丽家。王丽哭着说,“孟超,我喜欢上你了。我知道我不行,我不能,我不可以,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孟超一把抱住了王丽。

根据孟超所说,此后大约一周,他们就有了第一次翻云覆雨,是在老师王丽家里。那时孟超还不满18岁。很快孟超向同班女友提出了分手。同班女友其实早就知道孟超可能心里有别人了,因为她曾经见到,孟超在笔记本里写的一篇表达爱意的文章,落款是“献给心儿”。三四个月后,当她再一次偷看孟超笔记本时,发现了秘密,“心儿”就是王丽。

此后的几个月里,孟超和王丽就像是一对甜蜜的情侣一样,一起谈心,一起喝咖啡,互送小礼物。孟超跟父亲孟日光说,每个周三和周五,要去王丽老师家补习语文。父亲一开始还有过顾虑。因为孟超的语文成绩已经很好了,他每周还在补习数学和英语,父亲担心孟超吃不消。孟超却执意要去,他给父亲的理由是去干妈家补课是免费的。而这每周三和周五,实际上都是在孟超和王丽的亲热中度过的。

事实上,王丽是有自己家庭的。她在27岁时结婚,她在32岁时离婚,和前夫孕育有一个儿子。后来在40岁时再婚,再婚的对象是她班上一位女学生的父亲,名叫赵猛。

但是赵猛因为在建筑公司工作,长期在外出差,一个月也就回来四五天,会在王丽那儿过夜。王丽也经常跟前夫见面,前夫也提出过想要跟王丽复婚,毕竟他们还有一个儿子。王丽的儿子比孟超小2岁,案发当时16岁,在贵阳六中小河分校寄宿。根据孟超所说,每周六上午下课以后,王丽会开车带着他,去接儿子回家。 周日下午再一起送儿子上学。嫣然一幅一家人的样子。

孟超说王丽曾经深情地对他说过:超儿,谢谢你,我好爱你,为什么苍天要把我早生几十年。我爱你,但你总有一天会变心的,会留我一人独守。

孟超也在2007年4月10日的日记中写道:社会、伦理、道德在逼我挥手……但我拼了命也不愿意。

如果大家觉得故事说到这儿,已经够错综复杂了的话,那我要告诉你,更狗血的还在后面。除了前夫,现任丈夫,孟超以外,王丽还有一位未成年小男友,也是自己的学生,和孟超是同班同学,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小厉。

● 纠缠的畸形恋

2006年中旬,孟超刚转到15班时,就听说班主任王丽,和班上一名叫做 何小厉的男同学关系非常亲近,经常一起在外面吃饭,下课时还多次被同学看到一起从后门离开。

何小厉与孟超同年, 父亲是当地一家国有企业的老总。2005年,他入读贵阳六中时,家人特意在六中附近给他租了一间房,方便他上下学。在家人眼中,何小厉成绩排名虽然不太靠前,但性格内向,从不在外惹事。何小厉的父母虽然没有离婚,但是多年以来感情非常不好,几乎都不怎么管何小厉。何小厉跟母亲的关系尤为疏远。

2006年3月,高一下半学期,何小厉开始与老师王丽恋爱。王丽在案发后曾经跟警方承认了这段感情,说何小厉对她实在是太好了,比她的两任丈夫都要好得多,他们接受了彼此的感情,并且决定不对外宣扬。

王丽还说,她曾经把和何小厉相恋的事告诉过孟超,希望能够打消孟超追求自己的念头,但是当时孟超表现的并不是很在意。

每天早上6点多,何小厉就会离家上学,但实际上他在去学校之前都会到王丽老师家待一会儿。王丽甚至还把家里的钥匙给了何小厉。两人的这种热恋关系一直维持了案发之前。警方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了两人曾经有过“比永远多一天”的誓言。

王丽给何小厉发信息说到:“猪儿阿厉,我这里满床都是你的气息,好想你……好想抱着你,疼爱着你,再看你入眠,想你想你想你。”

何小厉回复到:“晚安阿丽,睡个好觉。我爱你一辈子,比永远多一天!亲爱的等待明天的到来吧,因为明天我会比今天更爱你。”

王丽的现任丈夫赵猛曾经怀疑过,她和何小厉的关系。因为何小厉每当看到王丽和其他男人在一起时,总会妒火中烧。曾经几次在赵猛在家时,晚上给王丽打电话。王丽告诉赵猛说,何小厉还是个孩子,感情发生错位,爱上了她。她不想伤害何小厉,一切就交给时间处理吧。

但是伤何小厉最深的还是老师王丽和孟超的关系。2007年6月的一天,王丽和孟超在街上走,被何小厉远远看到了。何小厉打电话问王丽在哪,王丽骗他说,在家。从此,何小厉意识到了,老师除了他,可能还有别的情人。

王丽从2006年3月起,和何小厉确立了师生恋爱关系,当时何小厉还不到17岁。2007年3月,工训时,孟超在月光下吻了王丽,当时孟超也是刚刚17岁。两名未成年男友,还有现任丈夫,前夫,可以说王丽的精力真的是太旺盛了。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何小厉和孟超的第一次正面冲突发生在2007年9月10日。

● 案发

2007年9月10日,早上6点多,何小厉用钥匙打开了王丽的家门,却看到了穿着睡衣的王丽,和躺在床上的孟超。何小厉先是愣了一下,接着说道:对不起,我来错了,打扰你们了!”然后转身就走,不顾上前去拉他的王丽。

两天之后,何小厉把钥匙还给了王丽,说以后不会去她家了,免得看到不想看到的东西。

后来,还给王丽发了这样的一条信息说道,“我现在知道,那天我在你家住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亲热了,还让我早点走。而且为什么孟超总是会早上迟到一节课。因为你觉得孟超比我更能满足你那无止境的欲望!你总是这么骗我!”

大约在半个月之后,9月26日,是孟超的18岁生日。中午,他大摆宴席,请了班上大部分的同学,但唯独没有叫何小厉。在生日宴会上,孟超喝了点酒,跟一位关系比较要好的同学说道:“最近很烦,何小厉一直在到处谣传我和班主任王老师有关系,我一直忍着他。他不要太逼我了!否则我要搞他的。”

当天晚上,孟超来到了王丽家里。王丽送了他一件无袖t恤和一条银色挂链作为生日礼物。根据孟超所说,王丽那天对他讲,是何小厉百般地纠缠她,但是她的心一直是属于孟超的。

第二天,9月27日,在学校附近吃完午饭的孟超,撞见了马路对面走在一起的王丽和何小厉。昨晚的情话和缠绵还历历在目,这让孟超气不打一处来。根据孟超所说,下午,王丽给他打了一通电话解释。说何小厉约她见面,是想再要回她家的钥匙,还扬言要拍下她和孟超在一起**的照片,发到网上,告到学校里,要把他们的名声都搞臭。几个月来积累下来的妒火和怨恨被这一通电话彻底点燃了。

当天下午,孟超就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杀人计划书”。但字迹潦草,内容难辨,只能隐约地看到,“引开狗,带着手套,一刀进入腹部等字眼。”

当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考试,考完的同学们都早早回家了。5点半左右,孟超带着凶器,一把30厘米的刀,来到了何小厉家。当时只有何小厉一个人在家。事后,根据孟超所说,他本来是想找何小厉先谈谈的,可没想到何小厉一见到他就情绪激动,骂他是奸夫,还说像王丽这样的女人你也要!甚至威胁他,要将事情通到电视台。孟超说,他趁何小厉转身帮他倒水时,向何小厉背部连刺两刀,又在胸前补了三刀。随后带上手套,把房间翻得乱七八糟,试图伪造入室抢劫的现场,然后慌乱逃离。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案发当时,只有何小厉和孟超两个人。何小厉中刀身亡,对于现场的描述全是孟超的一面之词。他说是何小厉先辱骂的他,又说在何小厉转身为他倒水时,他痛下的杀手。可试问吵架正在气头上的人为什么要为对方倒水呢?

大约1个小时之后,下午6:30分,回到家里的何小厉的妈妈发现了倒在一片血泊之中的何小厉。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给学校的班主任王丽,王丽这才意识到出事了。当警方和救护车赶来时,何小厉已经失去所有的生命体征了。

当天晚上,贵阳六中15班的全体男生都被叫去了警局,例行问话。接下来的两天里,王丽精神恍惚,孟超一直在她家陪她过夜。晚上风把窗户吹得动了一下,王丽都会吓得坐起来,以为是何小厉的鬼魂回来了。9月29日晚上,孟超向王丽坦白说,人是他杀的,还说想要明天早上去自首。王丽似乎早就料到了一样,一点都不吃惊,只是抱着孟超说,你不要这么傻,这个案子破不了的。你现在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了,你真的舍得留下我一个人吗?

9月30日上午最后一节课后,孟超被警方带走了。关于孟超被捕的细节,相关报道描述的模糊不清,而且都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说,是王丽报的警,也有的地方说是孟超去自首了。不过不管怎么样,孟超对于杀害何小厉的事实,供认不讳。

刚刚被捕时,孟超还安慰父亲说,没关系,你就当我去当个三五年兵。但很快他意识到,他将要面对的刑罚可不止三五年。

在看守所呆了近5个月之后,孟超开始把矛头指向王丽。他说这一切都是王丽教唆的,他成了一把刀子,一把*刀杀人的刀子。

● 孰是孰非「罗生门」

根据孟超所说,王丽从来都没有跟自己说过,和何小厉是情侣的关系。还多次哭诉何小厉怎样纠缠她,烦她。甚至不惜用**威胁,有一次还掐住了王丽的脖子。孟超说,王丽明确地表示过,是真心喜欢他的。但是因为何小厉,不能走得太近,至少在一起时,不能被何小厉发现。还曾经暗示孟超说如果何小厉不在了,他们就可以以任何关系在一起,不论是朋友,知己,干妈,还是情人。

如果孟超所说的话是真的,那么王丽可能就为孟超提供了杀人动机。

根据2008年,「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孟超自从陷入了这段感情纠葛之后,性情大变。之前脸上阳光的笑容都不见了。会偷偷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抽烟**,还被父亲孟日光发现过。孟日光曾经想过找儿子的班主任王丽聊聊,了解一下儿子最近情绪变化的原因。孟超得知后大发雷霆,跟父亲说到,那个疯子纠缠王老师就够让她烦的了,你就不要再去烦他了。父亲孟日光当时完全没想到儿子会跟老师发展出来这样一段畸形恋。

当然了,还有其他地方的报道,则认为孟超作案并非来自王丽的教唆和怂恿。从头到尾就是孟超对王丽一厢情愿。王丽事后也曾经跟警方承认过,她和何小厉之间的恋情。但是提到孟超时,却说,是孟超一直追求自己,她从来就没有真正答应过。我在收集资料时,还看到过一片非常有意思的文章。这篇文章甚至把王丽粉饰成了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说她在学校平时待人亲切,和同学们也走得近。她的这种教学风格让孟超和何小厉曲解了。是这两个有恋母情节的大男孩一直纠缠王丽,王丽从头到尾都是回绝的态度。案发之后,孟超的律师为了给他争取最大程度的减刑,才让孟超将矛头指向王丽,利用舆论,编造了这样一个故事。

案发后没几天,2007年10月,王丽就被贵阳六中开除了,从此销声匿迹。有传闻说,她曾经试图**,也有人说她后来出国了。至于她和孟超,何小厉之间感情纠葛的细节,我们外人可能永远都不得而知。但是我仍然相信无风不起浪,一个巴掌拍不响。也许王丽并不曾教唆孟超作案,但是毋庸置疑的一点是,她是这起案件中最直接的导火索。她作为老师,如果真的没有任何不当的行为,又该如何解释,两个不到18岁的男孩对她的痴迷呢?那条“好想你”的短信又从何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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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朋友们的一直支持,下面披露一些后续细节!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大中小学正常上课。可就在这一天,孟超收到了贵州省高级法院作出的维持一审“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裁定书,原因是2007年9月27日,在贵州中加国际学校读高三的他,用匕首杀死了同学何小厉(化名)。目前,案件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刚满18周岁,犯罪时又是受了“情人”班主任的暗示,在看守所期间还救了一个企图自杀的少年,对这样一个孩子,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吗?

18岁生日刚过十八个小时即杀人,能否适用少年司法原则?

2007年9月26日是孟超的生日,此前的周末,一家人刚为他庆祝过。

让家人万万想不到的是,9月27日,孟超在自己生日的第二天,将一把30多公分长的尖刀刺入同学何小厉的身体。贵阳市检察院起诉书中用“背部刺了两刀、胸腹部刺了三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来描述孟超的行凶杀人行为。

2007年9月30日中午,孟超在学校被公安机关带走。此后,孟超的家人才得知孟超杀人了。今年4月23日“死刑立即执行”的一审判决和11月7日的“维持原审判决”的裁定,让孟超的父亲和姑姑几近绝望:“他18岁生日刚过18个小时,一定要判死刑立即执行吗?”

“对刚成年的人,应该适用少年司法,尽量不适用死刑。”11月19日,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对记者说,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明确规定:“应致力于将本规则中体现的原则(尽量不适用死刑等,记者注)扩大应用于年纪轻的成年罪犯。”在国际上,“年纪轻的成年人”一般指的是18岁至25岁的成年人。孟超正属于“年轻的成年人”。

“人的心理发育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点,虽然刑法规定了18周岁的门槛,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年满18周岁那天心智发育会出现一个飞跃。”刑法学家高铭暄、赵秉志、张明楷等教授认为,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原因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辨认和控制能力较弱。孟超在18周岁届满当天犯罪,其故意杀人行为在主体上具有一定的可宽恕性。理由之一是,根据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可以看出,孟超的犯意形成于18周岁以前,凶器尖刀是在18周岁前准备的,杀人的念头是在不足18周岁时形成的,而孟超18周岁前后的行为属于一个整体,应从宽评价;理由之二是,孟超的犯罪行为距离年满18周岁仅十几个小时,之前长期受到“情人”班主任王永丽的心理影响,在与王永丽、何小厉的三角恋情中心力交瘁,使他辨认和控制能力不同于普通成年人,应从宽评价。

悲剧的始作俑者应否担责?

“两个孩子都是受害者,悲剧的始作俑者是他们的班主任王永丽。”孟超的姑姑认为,正是这个她们全家都非常信任、感激的王永丽,制造了和两个男孩之间的三角恋情,并导致悲剧发生。

孟超姑姑的话,在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书中得到了印证。“本案的被害人何小厉、被告人孟超先后与班主任王永丽发生畸形恋情,在王永丽的多次倾诉中,孟超得知情敌何小厉经常纠缠王永丽,为了让王永丽摆脱纠缠,他制定了一个除掉何小厉的杀人计划。”一审公诉人、贵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王立杰透露,在去年9月27日晚公安机关第二次讯问王永丽时,王永丽承认了她与何小厉、孟超有恋爱关系。

孟超也供述称,在他生日这天,王永丽在和他亲热后,诉说何小厉如何纠缠她,让她很烦。孟超当时的情绪非常激动,但第二天也平复了许多。但去年9月27日中午,当孟超在市北街看见王永丽、何小厉时,刚要过去给王永丽打招呼,王永丽却立即向孟超招手阻止了他。隔着一条不宽的马路,俩人用电话沟通,王永丽再次向孟超倾诉,何小厉纠缠自己。而王永丽却告诉公安机关:“当天自己是陪何小厉吃砂锅饭,然后送何小厉回家”,“看见孟超后,怕何小厉不舒服,于是拒绝了孟超过来打招呼”。中午回到家,孟超一边看电视一边写了杀人计划。但是下午孟超平静了一些,打算和何小厉好好谈谈。

在犯罪现场,公安机关发现了一杯还没有倒掉的水,“这证明他们有过交谈。”王立杰告诉记者,孟超供述称,自己在去找何小厉的时候,主要是想和他好好谈谈,并不是想杀他,他劝何离开王永丽,不要散布闲话。但何的话激怒了他:“我不会放过你们的,我要让你们这对奸夫淫妇没有好下场!”

“何小厉的住址是王永丽指给孟超的,事后孟超想自首,但王永丽说不能失去他,而且公安破不了案,阻止了他。”王立杰和孟超的辩护律师李洁都提到了孟超供述中的这两个细节。

“可惜的是,除了王永丽,孟超没有把打算自首的想法告诉过其他任何人。”王立杰遗憾地说,对王永丽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检察官也曾多次论证。但是,由于仅有孟超的口供,不能认定其涉嫌犯罪。不过,在公诉时,王立杰义正词严:“相信在道德的耻辱柱上将永远镌刻一个名字,那就是本案的始作俑者王永丽,她的行为玷污了‘老师’这个令人尊敬的称号。”一审判决认定:孟超、何小厉二人与班主任关系暧昧,因而产生矛盾,继而产生杀死何小厉的念头。

佟丽华、李洁、北京律师李庆都认为,王永丽的行为构成教唆,其方式是暗示,应该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而证明二人之间多次交谈的证据就是手机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公安机关调取的王永丽2007年9月1日至28日的手机通话清单显示,王永丽曾经主叫孟超103次通话;但在律师提取的孟超手机通话清单中仅剩下孟超主叫王永丽的84个通话记录,这103次通话记录凭空消失了。

“通话记录仅仅表明孟超和王永丽联系过,不能说明联系的内容;短信记录应该更有证明力。”王立杰告诉记者,今年初,检察机关曾到电信部门调取短信记录,但电信部门回复说:短信内容只能保存3个月,前面的记录会被新的记录自动冲掉,半年已经过去了,无法再提取了。

即使不能证明王永丽的教唆行为,“王永丽对孟超的故意杀人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至少在孟超还是未成年人时,她没有尽到一个班主任应尽的管理责任。”高铭暄、赵秉志等教授认为,孟超的杀人起因有特殊性,他在感情上受到王永丽的支配;他的杀人行为和杀人动机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王永丽的心理暗示。

专家建议完善立法,保护男性未成年人的“性权利”

儿子出事后,孟日光非常懊悔在老父亲生病期间疏忽了对孟超的教育,懊悔对班主任王永丽的轻信,“如果孩子是女儿,老师又是男性,我们就会警惕些。谁会想到女老师会和男学生做出那种事情?”

记者了解到,父母离异后,孟超一直和爷爷奶奶、父亲一起生活。2006年秋,孟超爷爷病重并长期住院,父亲下了班就直奔医院,基本没有时间跟孟超在一起。正在此时,孟超从理科班转到了文科班,他的生活里出现了班主任王永丽,寒假里,孟超认她做了干妈。但是,这份感情迅速变质,2007年4月,他们开始有了肌肤之亲,此时,孟超还不满18周岁。“王永丽应该承担与两个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刑事责任。”佟丽华认为,我国法律对男性未成年人的性权利保护得不够,除了猥亵儿童罪之外,强奸罪(共同犯罪除外)等都把男性被害人排除在外,这不利于打击女性成年人的性犯罪行为。在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刑法中就明确规定,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是对他们有影响力、控制力的成年人与他们发生性关系,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仍然构成强奸罪,“因为这些人的特殊身份让未成年人表达自愿的能力更低”。

11月19日,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主任翦继志教授告诉记者,10月27日,该中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修改教师法及相关法律的建议,希望明令禁止教师与学生之间恋爱或发生性关系。

“孟超案的发生,说明社会、家庭、学校、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心理疏导方面都出现了疏漏。”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呼吁,广大青少年及其家人,要多沟通,要对生命、对伦理、对道德心存敬畏,要注意加强犯罪预防。

“孟超是个善良的孩子。”孟超姑姑告诉记者,孟超每天都写忏悔日记,他希望可以有机会跪在何小厉父母面前谢罪,愿意为他们养老。“在看守所里,孟超还救了一个少年”。在一次放风的时候,孟超因为学英语没有出去,这时,另一个男孩打破了电灯泡,并开始往口中放碎玻璃意图自杀。孟超发现后,立刻冲上去捏住了男孩的嘴巴,把玻璃掏了出来,并及时按下警铃,报告情况。“这些表现,看守所都有记录。”李洁律师告诉记者,二审前,看守所把这一情况资料交给了司法机关。

二审时,李洁提出孟超在悔过的同时,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在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和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一般立功内容包括: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孟超救人,应该属于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实践中也有因此获得从轻判决的案例”。但是二审时法院没有认定其为立功,认为这仅仅是孟超表现较好的证明,不能因此从轻处罚。

孟超的辩护律师和家属曾经多次试图联系王永丽,希望她能站出来为孟超说句“公道话”,记者发稿前,也试图联系王永丽了解她的想法,但是都没有成功。王立杰告诉记者,今年初,根据检察官的建议,学校已对王永丽作出“双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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