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
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服装表演)
考试指标与分值
(一)基本形态 50 分
(二)泳装展示 20 分
(三)服装表演 30 分
测试内容、方法
(一)基本形态(50 分)
考生身着泳装,评委以模特身高、体重、三围比例实测数据为依据,对考生形体条件结合气质、相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体观察由 3--5 名评委按 10 分制目测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并按 50%的比例记入总成绩。(评分标准见男女模特形体数据参照表 1)
(二)泳装展示(20 分)
考生展示泳装,评委通过目测考生的体型,从考生的正面、背面、侧面观察考生的骨骼形态、肌肉线条。泳装展示由 3--5 个评委按 10 分制目测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并按 20%的比例记入总成绩。(评分标准见评分表 2)。
(三)服装表演(30 分)
考生展示自选服装,评委对考生的演绎能力及舞台表现能力、步态、造型、乐感等进行考察。服装表演由 3--5 个评委按 10 分制目测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并按 30%的比例记入总成绩。(评分标准见评分表 2)。
报考条件与考试要求
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纹身, 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疾病者均可报名。
身高要求:报考我院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为男生 180cm 及以上、女生168cm 及以上,身高未达到要求者不具备考试资格。
考生服装与妆容规定:
考生自备泳装及服装表演的服装,女生自备高跟鞋,男生自备黑色皮鞋。考试期间不允许化妆。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音乐规定:
考试项目音乐由考试组统一播放。
对有服装表演类统考合格要求的省份,统考合格才能参加校考。
评分标准
— 表 1 男女模特形体数据参照表—
—表 2 服装表演招生考试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