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在纽约》小说出版后反响强烈,销量超过100万册。导演郑晓龙回忆,“当时中美两国在物质上确实差距巨大。加上出国的人传回来的情况从来报喜不报忧,回来也是衣锦还乡,造成那时中国人对美国的印象就是遍地黄金,不遗余力不择手段一定要出国。而这部小说写出了这其中的问题,不仅是在国外吃苦,还有文化冲突之下的状况。”这种情况下诞生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拥有很多个“第一”:国内第一部全程国外拍摄的电视剧、姜文的第一部电视作品、刘欢的第一次作曲。此前刘欢一度被央视封杀,却因该片主题歌又见诸央视。
郑晓龙在座谈会上透露,当时拍摄预算是130万美元,工作人员几乎都没有工资,这笔钱勉强用于应付整个剧组的所有开销,过得非常拮据。在美国拍摄,本可以提出拍摄申请,获批后会有专人帮忙清场、维持秩序,“虽然申请是免费的,但我们也没有申请,因为有人帮忙就要给小费,小费对我们来说就是巨大的。”
《北京人在纽约》中用了很多航拍镜头,是在一日内完成的,郑晓龙回忆,那天他在飞机上待了11个小时,到最后已经站不起来了。为了节约成本,他们采用了很多违法手段,比如演员偷偷摸摸跑到墓地,联系飞机迅速下降拍摄,在空中管制发现之前开溜。有一场戏,飞机低到螺旋桨的风把姜文吹倒了,但也只能爬起来继续拍。“就这,后来还发现拍糊了,只好重拍,最后是找了个假墓碑完成的。如果我们有钱,就可以申请航线,但我们没有这个钱,就只能偷拍。”当时剧组,有美国驾照的只有郑晓龙一人,其余的人都是持中国驾照在美国开车,“美国警察抓住了看到中国驾照,一下就懵了,他都没法给你开罚单。因为这个事情我们被法院传唤,光是违章停车、无证驾驶,就要罚6000美元。”但相对经济上的困扰,作为团长,郑晓龙更担心的是有人偷跑,“每天都在高压之下,因为随时都可能出事儿,每天都可能有人跑了不回来。尤其是有些文艺团体,连团长、副团长全都带头跑干净了,押了护照也跑,我特担心哪天剧组人都跑没了。
开始动笔书是因为有东西撞到我心上了
东方早报:你并不是一个专业写作者,为什么二十多年来一直在写体现文化冲突的小说?
曹桂林:我对写作既没计划,也没定位,也没训练过,平时也有很多事情要忙。一般来说写东西就是不吐不快,有东西撞到我心上了,是一个心血来潮的业余爱好者。
因为我不是专业的作家,所以我一般写的都是有原型的故事。最开始《北京人在纽约》是我把自己在美国10年的生活总结了一下。后来写《绿卡》,是因为这事撞得我挺难受的,一个女孩为了拿绿卡遇上那么多波折,就写出来了,但因为之前《北京人在纽约》火了,出版社加了一个“北京姑娘在纽约”的副标。因为拍《北京人在纽约》,和主创也成了好朋友。那时候王姬还在美国,见到特别多偷渡移民,她想让我写个书,她来演女蛇头。那我说好吧,因为不是自己的事,只好去老挝、缅甸、泰国待了半年找材料,还去福建长乐待了半年,写了一个《偷渡客》。2001年,姜文又让我写个《王起明回北京》,我还说现在谁知道王起明啊,写了有啥意思啊,他说有,他就觉得这人有意思,我就写了一个,但自己也不是很满意,因为没什么撞着我的,就编点故事,自己也觉得不负责任。
但《纽约人在北京》是延续《北京人在纽约》的,我在美国待了30年,《北京人在纽约》写了前10年,后20年我更深入地了解美国是怎么回事,尤其在美国的华人精英们的生活、精神状态,这群人的故事以前很少被写到,那我就想我来写吧。
东方早报:写《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有这样的动机吗?
曹桂林:有,我想跟我女儿搞好关系,让她看完这书之后知道爸爸还惦记她,想着她,甭管在世界哪个角落。但是没有成功,只在逢年过节有个卡片问候。经济上她很有钱不用我帮,我也用不着她帮,没有来往,感情上没有交流。后来听别人说现在是结婚了,还有小孩了,我都不知道,没见过。
她12岁来了美国,我觉得孩子这么小就送到美国,她就不是你的了。中国的亲子关系,应该是你崇拜我我爱你,但她太小来到西方,就变成了美国的价值观,要独立,要做她自己。她19岁后我们就没见过面,说我不会麻烦你,你也不要麻烦我,听这话我多伤心。还是用英文说的。她刚来的时候特意让她学英文,融入美国的白人圈子,结果在家里都叽里呱啦英文满口,我说家里要说中国话,她也不知所措。后来我发现这就是太小把孩子送出去的结果。对于父母抚养之恩也没有什么感情,她觉得既然把她生出来,不抚养还把她杀掉吗?当然不行,美国法律规定你有抚养义务的。所以《北京人在纽约》,就是用一个家庭来体现文化冲撞。
东方早报:《北京人在纽约》最著名的就是对纽约的天堂与地狱的比喻,为什么新书反观当年,感慨的是空忙与荒唐?
曹桂林:我到美国第一年就成立了公司当了老板,当年就买了房,第二年我的会计师跟我说,你赶紧再去买一套房吧,不然你要缴的税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