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邻里一家亲”,可郎溪县飞鲤镇王村的两邻居因砍毁景观树的事情多次发生口角,甚至闹到了派出所。3月18日,飞鲤镇警民联调室成功调解该起纠纷,邻里关系得到修复,双方和好。
3月8日下午,郎溪县飞鲤镇王村村民张某到老家宅基地附近的林地去看树木生长的情况时,发现有一棵树倒在林地里,到林地里面仔细一看是用锯子锯倒的,当张某往前走发现不止一棵被锯倒,大概有4到5棵树。经多方打听是同村汪某所为,汪某也承认自己的行为,并表示砍树是因为看张某家林地里有4到5棵树是枯树,心想枯树没有多大用处,于是就用锯子把那几棵树锯倒了。准备把它运回家当柴烧,但是对于张某要求赔偿树木的损失却不愿意赔偿,事后张某多次找汪某索要赔偿未果,又找村干部帮忙协商,均未得到妥善处理,遂报警。
案件受理后,飞鲤派出所民警认为该案系邻里之间的矛盾,如处理不好,双方以后可能心存芥蒂,难以和睦相处。本着“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由飞鲤镇警民联调室承办,调解员多次到张某和汪某家里,对双方当事人明以理,动以情,并通过村镇两级干部协助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势不两立的对立情绪趋于缓和。而后,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当事人张某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从起初的要求赔偿1000元到自愿放弃索赔。汪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感到后悔,表示愿意为擅自砍树给张某带来的损失致歉并赔偿,张某也当场对汪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最终,当事双方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二人握手言和。
(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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