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高中毕业去奶茶店打暑假工,提出辞职,老板就说工资不给,也不用你赔偿违约金,是否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8-24 01:26:10 阅读:6233
我妹妹高中毕业去奶茶店打暑假工,有跟对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必须做满一个月,否则要赔偿对方三百块钱违约金,我妹做了几天,工资差不多三百左右,因有事没法继续上班,提出辞职,老板就说工资不给,也不用你赔偿违约金,这要求是否合理?有劳有得,但辛苦了这么久一分都没有,请问店家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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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冥王星

爱听歌的长颈鹿

2026-08-24 01:26:10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土豪的发带
    回复
    2026-08-24 01:26:10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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