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医疗事故,是不是走法律程序比较好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7:58 阅读:7744
我在人民医院做的骶管囊肿手术和腰间盘突出手术,术后恢复良好,第五天引流管拔掉之后,第六天人就感觉到不舒服。胸闷气短食欲下降,告知医生护士却没有得到相应处理,第七天中午开始惊厥高烧42℃。医生才慌忙处理,伤口被二次打开,里面挖出核桃那么大的血块。抽出五六管脓液,伤口被重新剪边,缝合,现在已经是二次手术后的第十二天了,伤口依然没有愈合,还在流脓水,人还没有下床,原本手术前,说的七天下床,半个月拆线,现在距第一次手术已经22天了,人还躺在病床不能自理!跟医院交涉,医生之前说医院有部分责任,现在改口说是属于术后并发症,所以我请教一下,这样的事情,算不算医疗事故,我是不是走法律程序比较好?因为之前医生说有部分责任可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我不同意,我要求医院承担这次手术的全部费用,因为之前说好大概两万七八就能好的手术。我现在已经交在医院四万六了,因为我现在拒绝交费了,医院才来跟我协商,说从现在开始,后面的费用不用我交了。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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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金毛

结实的钢铁侠

2026-04-02 18:37:58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