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归男方,当时法院没有判我付生活费,后来男方以不给生活费为由不让我见孩子,也不让孩子们和我联系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04:15 阅读:8991
你好,我离婚四年,孩子归男方,当时法院没有判我付生活费,但孩子的生活必须品我一直都给买,女儿刚上初中时,需要钱每次打电话我都给送去,后来男方以不给生活费为由不让我见孩子,也不让孩子们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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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的苗条

精明的朋友

2026-04-02 18:04:15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遇到对方不让探视子女时,首先最好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商,那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无私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4-02 18:04:15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遇到对方不让探视子女时,首先最好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商,那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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