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23:52 阅读:8491
7月26日晚上7点多本人叔叔(简称H)在农村街道上向东行驶一辆三轮电动车,因傍晚时间街道无人所以逆行,另一男子(简称M)在道路中间向西行驶一辆电动车,两人相撞。H因行驶三轮电动车只是掉下来身体轻微疼痛,车身侧翻。M因行驶双轮电动车摔下来,头部受伤,腿部蹭破。M送至乡镇医院,拍了X光片,做了头部缝合。主治医生表示已无大碍。M妻子觉得不可靠,凌晨转移至本县县医院做检查,结果显示无大碍。但M妻子要求住院,现已经住院两天,进行消炎。从最开始的治疗到转移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H已经全部承担。当时是晚上,本人爷爷(H的父亲70岁)和M妻子两天一直在陪护,当时出事后系路人报警,两辆车均被拖走。今天(7月28日)下午M妻子回来让H方协调赔偿,H的母亲(70多岁)在晚上又去M家,可协商无果。M妻子要求H方赔偿人民币8000元,M妻子是这样算的:M在本地烟农做零工,一天一百,三个月。两方协商无果,M方就不出院。H方觉得这是无理要求。 H方的实际经济情况:一家三口。H本人有癫痫病,无劳动能力,只能在本地做零工。H的父亲70多岁身体有心血管疾病,吃药,无劳动能力。H的母亲常年腰腿疼痛,一直吃药,无劳动能力。并且属于当地贫困户,享受低保。 这样的家庭情况,怎么可能拿的出8000元。M妻子还说他们子女都是教师等有编制的工作,认识的人多不怕打官司,明摆着欺负H方。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办?M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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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水蜜桃

2026-04-06 20:23:52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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