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村民要求收回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当时土地是点名分地管理,无土地证明

司法 时间:2026-10-11 17:41:30 阅读:5584
村主任是1屯,村民是2屯,多年前开荒我家土地种植农作物,现种植树木,现村民要求收回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当时土地是点名分地管理,无土地证明。我是否有权利回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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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的心情

糊涂的小懒猪

2026-10-11 17:41:30

要看土地性质。如果是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情况下收回土地,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指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英俊的蓝天
    回复
    2026-10-11 17:41:30

    要看土地性质。如果是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情况下收回土地,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指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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