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试用期结束前被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劝退,但绩效工资为口头承诺,要求公司补发第二季度绩效工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31:43 阅读:1450
本人在试用期结束前被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劝退,本人综合考虑自行提出离职,但离职后公司拒绝发放第二季度绩效工资(公司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但绩效工资为口头承诺,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出,且绩效工资计算方法并未完全公开。第一季度正常发放,第二季度以不合格为由不予发放)。请问我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第二季度绩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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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的奇迹

能干的猫咪

2026-04-02 17:31:43

员工有材料证明绩效能要求补发绩效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魁梧的铃铛
    回复
    2026-04-02 17:31:43

    员工有材料证明绩效能要求补发绩效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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