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地没有签定劳务合同,致右脚右侧脚跟骨折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18:28 阅读:1730
我在珠江路建筑工地(小区名,巨龙港,)与工地没有签定劳务合同,在装修电梯间吊顶过程中摔份,致右脚右侧脚跟骨折。进入工地第二天问老板应给我们买保险,老板没有回答,说签劳务合同,他说你们又不是长期工,也就没有签,之后就出现摔伤。請问,我们这种伤是否能工伤并且属于论签定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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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的夏天

坚强的煎蛋

2026-04-04 17:18:28

如果能证明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申报工伤。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大意的西牛
    回复
    2026-04-04 17:18:28

    如果能证明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申报工伤。

  • 自信的墨镜
    回复
    2026-04-04 17:18:28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或按照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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