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单位老板不需要我以前所做的工作,领导说赔偿我一万块钱按照签订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是1900算这样对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28:29 阅读:9729
单位法人变化后,新的单位老板不需要我以前所做的工作,安排都是与原来工作不相关的事情,与领导协不通后领导找我谈话说要协商离职,我一个月到手工资是4300有交五险,在单位服务满五年,领导说赔偿我一万块钱按照签订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是1900算这样对吗?我去年个税申报里看见我的工资收入是六万七,虽然我实际没拿到这么多,我想知道这个六万七算是去年的工资收入吗?如果要协商离职我可以主张多少的赔偿金呢?后期如果协商不成单位叫我做与原来工作不想关的事情我可以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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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21:28:29

您好,建议先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