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于2021年6月13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01:18 阅读:4369
买卖双方于2021年6月13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于当日付清购房款,且于2021年6月18日晚该房屋由卖方交付买方,卖方谎称交错了水费,依水表数153.9方(实际水表数为:-153.9方)向买方索取水费461元,买方当日以微信通过中介支付400元给卖方妻子,2021年6月22日物业抄电表数为卖方欠费73元,此费用已由买方垫付。根据合同第九条之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2021年7月21日买方无意间发现水表数变大了,仔细查看发现为:-160.5方,且标识欠费;当即联系中介方,当天下午物业核实此事,称此表因部分部件损坏导致在该停水的情况下未停水,故发生水表在欠费情况下仍供水,经中介方打电话,卖方称房子卖了,此事与他无关,买方打电话、发短信拒不接听、不回复。如何追回多付款及物业水费欠费,对于上述事实,除微信转款及部分聊天记录外,均为当面口述,无相关录音或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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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小虾米

会撒娇的信封

2026-04-02 18:01:18

你好,建议收集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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