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去其他公司任职需赔偿2万,请问这成立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28:37 阅读:3699
入职前,公司让签一份合同,内容是转正期间及转正后未做满两年离职,或去其他公司任职需赔偿2万,否则告到法院,请问这成立吗?属于霸王条款吗?能不能签?谢谢

最佳回答

彪壮的往事

拼搏的背包

2026-04-02 19:28:37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顺利的大神
    回复
    2026-04-02 19:28:37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上一篇 我给别人做加工的今年年初结算欠款的时候我又找到两张加工票该怎么和老板要啊

下一篇 A司机在马路上行驶货车,B司机撞人到A司机车上,A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