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今年15岁,导致该同学手腕骨折,请问我们做家长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家孩子今年15岁,傍晚跟几位同学一起在路边跑步,由于同学不慎被我家孩子绊倒,导致该同学手腕骨折,请问我们做家长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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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为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导致受害人受害的,受害人无权要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是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你方是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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