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试用期合同或劳动合同,告知我7.23号准备办理离职手续,现在公司要求我签一份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6-06 00:59:41 阅读:7110
试用期内,公司未买社保,在签订试用期合同或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间是2个月转正。原定于7.24日转正,但是部门领导,提前一周只是告知领导可能觉得我会议纪要写的不行,没有明说辞退,7.22号今天,告知我7.23号准备办理离职手续,22号当天谈判赔偿2n+1公司拒绝,只统一赔偿一个月,现在公司要求我签一份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通知我该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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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中心

专注的乌龟

2026-06-06 00:59:41

对于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内容及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和其他所有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一样,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充”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说明构成合同一部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漂亮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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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0:59:41

    对于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内容及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和其他所有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一样,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充”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说明构成合同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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