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提前自行维修,还是只能按照合同,等足10天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04:27 阅读:801
您好,我是租户,地理位置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2月1日入住。 7月18日发现空调不制冷,已经告知房东。房东要我重新设置温度到25~26度,但依然不制冷。房东没有任何进一步措施。 根据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在接到承租人通知10日内进行维修“。 我家老人85岁了,三伏天潮湿闷热。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提前自行维修,还是只能按照合同,等足10天?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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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熏的微笑

合适的季节

2026-04-02 17:04:27

您好,您可跟房东协商,由您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协商过程中保留证据。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明理的八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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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4:27

    您好,您可跟房东协商,由您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协商过程中保留证据。

  • 沉默的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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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4:27

    您好,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

  • 等待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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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4:27

    您好,建议和房东协商过后灵活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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