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所培训机构给两个孩子各报名一对一的主持人培训课程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司法 时间:2026-04-06 17:32:40 阅读:9296
您好 我们在一所培训机构给两个孩子各报名一对一的主持人培训课程 协定好月初7月7号开课 共12节 但是机构以各种理由拖延培训时间 截止到今天 仍在找理由未能上课 请问这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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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的芝麻

灵巧的吐司

2026-04-06 17:32:4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糊涂的墨镜
    回复
    2026-04-06 17:32:4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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