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由于本厂的人事部员工的疏忽没有及时和做了三个月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申请劳动

司法 时间:2026-04-03 19:20:05 阅读:5266
你好 我是用人单位的负责人 由于本厂的人事部员工的疏忽没有及时和做了三个月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19800元

最佳回答

眯眯眼的春天

舒心的犀牛

2026-04-03 19:20:05

如果是公司原告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则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沉默的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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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9:20:05

    如果是公司原告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则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合同

  • 甜蜜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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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9:20:05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开朗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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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9:20:05

    您好,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方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现在您这边建议及时对一下账,看看是否工资数额多少?

  • 寒冷的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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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9:20:05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的。

  • 清秀的河马
    回复
    2026-04-03 19:20:05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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