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个一个月的试用期劳务合同,其余天数按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结算,请问可以结算工资走人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0:30:04 阅读:7564
我签了一个一个月的试用期劳务合同,合同上写着“工作满28天才结算工资,其余天数按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结算,(一个月包括工作28天,其余两天为休息)”如果合同到期后,但我没工作完28天(这里是每天分配工作,没满28天的原因是没给我安排工作),请问可以结算工资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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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的服饰

默默的发箍

2026-04-02 10:30:04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试用期需提前三天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无奈的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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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0:30:04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试用期需提前三天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

  • 高挑的星星
    回复
    2026-04-02 10:30:04

    您好,可以按工作的工作日计算您的工资,如您有具体问题可详细咨询我们。

  • 快乐的小馒头
    回复
    2026-04-02 10:30:04

    该约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东,可以要求结算工资东

  • 激情的月饼
    回复
    2026-04-02 10:30:04

    该约定违返劳动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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