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谈好工资,干三个月后,协议补偿4500元,现在老板不同意给其余工资!

司法 时间:2026-04-02 06:35:19 阅读:3039
我在上海一公司里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谈好工资,干三个月后,被公司除退。协议补偿4500元,当时给一半工资,其余下个月支付!现在老板不同意给其余工资!

最佳回答

幽默的紫菜

悲凉的黄豆

2026-04-02 06:35:19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维权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魁梧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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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06:35:19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维权

  • 直率的刺猬
    回复
    2026-04-02 06:35:19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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