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09:36:11 阅读:4894
请问,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吗;2、用人单位如何对劳动者经济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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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春天

幸福的溪流

2026-04-02 09:36:1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俊秀的大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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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09:36:1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迅速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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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09:36:11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没有必要提前通知,通常情况下,因为如果要续签合同,一定会在期满前一个月征求劳动者意见。如果没有征求意见,已久表示不会续签。不续签合同的,应该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 洁净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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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09:36:1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清秀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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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09:36:11

    用人单位是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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