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7月19号下午14点16分我在华联购物中心门口扫了一辆自行车,由于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警示牌

司法 时间:2026-04-07 21:19:39 阅读:9892
本人出生于2007年8月14日,现就读北京101中矿大分校,在2021年7月19号下午14点16分我在华联购物中心门口扫了一辆自行车,我绕着马路骑行,由于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警示牌、一车一杆和禁止行人尾随机动车的警告牌,再加上马路牙子路没有自行车标记,设计不合理,于是我走了机动车道,在通过的时候,杆落在我身上砸伤了我的左臂,同时杆也弯了,这时我受到了惊吓头昏脑胀,四肢发麻,对方报警了让我们陪杆1000元。

最佳回答

冷艳的太阳

活力的小蝴蝶

2026-04-07 21:19:39

按照警方处理结果执行,如果有异议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复议,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采纳给个好评谢谢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怕黑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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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21:19:39

    按照警方处理结果执行,如果有异议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复议,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采纳给个好评谢谢

  • 兴奋的西牛
    回复
    2026-04-07 21:19:39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等综合判断,如对此存在赔偿纠纷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 魁梧的太阳
    回复
    2026-04-07 21:19:39

    警示杆如果没有明显标记,应对伤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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