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协议离婚,06年他爸爸再婚

司法 时间:2026-08-24 13:34:55 阅读:4186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04年协议离婚,亲生儿子1990年出生由我抚养,抱养的女儿1999年出生有他爸爸抚养,06年他爸爸再婚。 现在女儿出了意外,精神抚慰金应该怎么分配?我户口签回娘家,儿子跟我生活,户口和他爸他后妈还有我女儿在一起,请问该怎么分配? 女儿今年22岁出了意外

最佳回答

健壮的蜡烛

单身的枫叶

2026-08-24 13:34:55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秀丽的苗条
    回复
    2026-08-24 13:34:55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 拼搏的路灯
    回复
    2026-08-24 13:34:55

    根据孩子的年龄等因素确定

上一篇 请问一下写离婚协议女方怎么样才不吃亏

下一篇 物业费应该谁来服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