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也不给看

司法 时间:2026-03-31 17:37:08 阅读:6564
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花园小区为老小区,2020年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社区直接指派阜新市海州区民祥物业服务中心进驻小区。民祥物业服务中心进驻小区后不公示物业服务合同,不征求业主意见,只管收取物业费,收费后也不给开具发票,只给一张收据。2021年5月开始收取小区业主的停车费,业主要求民祥物业出示相关的合法手续,物业拿不出来,要求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也不给看。 现在的情况是业主不交钱不让车进,报警以后警察管不了物业公司,建议业主打市长热线,市长热线的回复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有写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停车费,但是这个业主委员会根本就不是我们业主选出来的,而且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收取共用部分的费用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也不是不讲道理,有车的业主占用大家的共用面积停放车辆,是应该缴纳费用,但是业主有权利知道这部分费用的去处,到底是用于小区的维护上了,还是进入到物业公司自己的腰包了。业主也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出示相关手续和物业服务合同,但是物业就是不给看,业主找相关部门反应问题,得到的回复就是物业公司会和业主联系协商。 对于以上情况,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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忐忑的棉花糖

欣喜的树叶

2026-03-31 17:37:08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