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为7月18日,但7月18日为周日(非工作日)无法过户,根据法律约定需要如何执行

司法 时间:2026-03-31 21:37:47 阅读:2171
购房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为7月18日,但7月18日为周日(非工作日)无法过户,根据法律约定需要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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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的面包

聪明的战斗机

2026-03-31 21:37:47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二手房买卖过户属于变更登记,需要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所需材料有:(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野性的芹菜
    回复
    2026-03-31 21:37:47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二手房买卖过户属于变更登记,需要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所需材料有:(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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