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有法律依据要求保留自己的房产和经营厂地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27:06 阅读:3971
您好! 我家2002年建厂承包了我们大队的农村土地,面积为3亩3分,承包期为30年,并与大队签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其中3 分土地已一次性付清30年承包费,村民都按了手指印,其他的承包费每年按期支付)。但现在队里又想将包括我厂址的近200亩地征回,其理由是县里建设经济适用房的需要!但据我们了解,其所需的适用房建设土地共30亩,其余其实是个人开发,建设商品房! 现在的问题是,队里大部分人都愿意卖,因为可以获得每亩4万5的费用!我们家里的意见是,保留自己的工厂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经营!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可以承包商身份,反对征收我厂土地! 另外,我厂建设时已通过各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完全按照国家法定程序,签有各种合同,例如:建设规划许可证,房产证,与大队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土地承包协议书(村民都按了手指印)。 我们想知道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要求保留自己的房产和经营厂地?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请再问下,我们是否可以同样已4.5万/亩的费用购买自己的厂地,获得此地的使用权?

最佳回答

潇洒的柠檬

正直的书本

2026-04-02 19:27:06

你的案件涉及面广、复杂,建议你还是聘请律师予以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纯真的金针菇
    回复
    2026-04-02 19:27:06

    你的案件涉及面广、复杂,建议你还是聘请律师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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