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除雇用关系后的肇事司机是否有义务负责此事的法律赔偿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8-23 07:11:48 阅读:8551
被雇用肇事司机在大约2007年8月一天23时30分钟左右,在路口碰撞到一人,将其锁骨撞骨折,人住院后,经保险公司核保后,定为赔偿金为一万多元,但此人不同意,后二次入院手术等,后到法院上诉要求索赔四万多元。但车主方不同意,不管。(因为,车主买此车后没更名,让找肇事司机。)因此,法院将传票送至原司机家中。另注:肇事司机在保险公司出至赔偿金额时,被撞者二次住院时就已不在此物流公司工作。

最佳回答

悲凉的帽子

害怕的含羞草

2026-08-23 07:11:48

据你所述的情况看,如该肇事司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应由其单位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非起诉司机。当然,该司机从事个人行为的除外。如满意,请按采纳。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坚定的香烟
    回复
    2026-08-23 07:11:48

    据你所述的情况看,如该肇事司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应由其单位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非起诉司机。当然,该司机从事个人行为的除外。如满意,请按采纳。

  • 专注的冰棍
    回复
    2026-08-23 07:11:48

    如果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深情的发卡
    回复
    2026-08-23 07:11:48

    这个事情,肇事司机的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上一篇 收条有无法律时效期限?

下一篇 中间人和肇事者负怎样责任,可以采取法律程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