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十年前集体统一建造的大棚后来卖给个人只给开一张收款收据,这样做合法吗

司法 时间:2026-06-05 21:12:21 阅读:7031
律师您好:请问十年前集体统一建造的大棚后来卖给个人只给开一张收款收据,现在要求无条件自行拆除如不执行将强制拆除,这样做合法吗?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最佳回答

鳗鱼黑猫

热心的往事

2026-06-05 21:12:21

大棚属于农业生产设施,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拆除农业生产设施。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眯眯眼的过客
    回复
    2026-06-05 21:12:21

    大棚属于农业生产设施,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拆除农业生产设施。

  • 务实的滑板
    回复
    2026-06-05 21:12:21

    集体的做法应该是有问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善良的裙子
    回复
    2026-06-05 21:12:21

    问题不清,建议面询律师。

上一篇 我去凭级法庭医科鉴定所说我这个凭不起,叫我做误工时现他们给我做了1370天,我想知道我现在能得到多少钱

下一篇 这个婚姻案件法院不给立案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