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我谈朋友期间购买了一套住房,不同意退还给我,这个房款应该怎样分才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58:52 阅读:588
律师:您好! 2005年在我谈朋友期间购买了一套住房,连同贷款共计30多万。贷款是我女朋友贷的,首付款10万是我付的。但在房产证上只属了她的名字,三年多我们俩共同还的贷款。 现在她提出与我分手,我也同意了。只是在房款问题上意见不一致。她只同意还给我出的首付款,我提出要按照房屋升值比例分,并要求她退还我还的贷款部分;她说我还的贷款就算作是我住房的房租,不同意退还给我,这个房款应该怎样分才合理。 希望尽快得到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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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58:52

不能证明共同共有,只能归还你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