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56:48 阅读:9780
我是医院的一名护士,去年6月份参加的工作,8月份医院和我们签的合同,合同上规定我们和医院的正式工享有同样待遇,可是过年过节发过节费时我们的钱比正式的少了好几倍,更过分的是春节上班根本没有3倍工资,以前从来就没有过。这个月医院说给我们的待遇多了,又每月扣了我们70,连以前的一起扣,一共扣了350。还有医院在2007年就有文件说要提高护士的工资,可一直到2008年10月份工资就没涨过,我现在想和医院解除劳动合同,可医院却要求我赔偿2万元的什么培训费和资料费,请问医院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如果想辞职是否要交2万的赔偿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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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翅膀

鲤鱼小笼包

2026-04-04 17:56:48

如果真如你所说的,医院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发放工资,你完全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你所说的,2万元赔偿金的问题,如果如果合同解除是因为医院的原因,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拉长的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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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6:48

    如果真如你所说的,医院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发放工资,你完全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你所说的,2万元赔偿金的问题,如果如果合同解除是因为医院的原因,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谦让的海燕
    回复
    2026-04-04 17:56:48

    你好,你的情况我基本了解了,如果你的合同上对工资待遇有明确的约定就依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补工资、过节费。至于你是否要赔偿2万元,这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

  • 自由的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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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6:48

    劳动合同有约定,按约定,你可以要求补工资、过节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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