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不知道这个借条有没有什么问题有没有法律效应

司法 时间:2026-06-06 01:52:17 阅读:4547
借条 本人吉飞于2009年1月6日借到彭毅(652301198907080312)现金35000整(叁万伍仟圆整)于2009年2月3日前全数归还。 吉飞 2009年1月6日 鉴证人:程龙 2009年1月6日

最佳回答

大胆的跳跳糖

美满的唇彩

2026-06-06 01:52:17

你好!应该是有效的,欠缺在于没有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犹豫的鸭子
    回复
    2026-06-06 01:52:17

    你好!应该是有效的,欠缺在于没有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义气的路人
    回复
    2026-06-06 01:52:17

    没有问题,只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吉飞到时不还钱的话,你要在2011年2日3日之前向其主张权利。

  • 认真的歌曲
    回复
    2026-06-06 01:52:17

    这个借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凭这个借条在到期后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 欣喜的茉莉
    回复
    2026-06-06 01:52:17

    没问题,有法律效力

上一篇 为朋友两肋插**

下一篇 借现金给了房产商,但房产商无力偿还.上诉法院两年,至今也尚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