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垫全部付医药费,这是否应该?

司法 时间:2026-04-06 19:57:14 阅读:1578
老板向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该公司资质健全,他们之间签订了合同,且该公司和老板之间就工程的安全方面的协议如下:公司不承担工地上的安全事故责任.老板承包了该建筑公司的瓦工,木工,和钢精工,此后某他将该其承包的木工活包给我做,我们就工程的施工的价格之间达成了口头的协议,但我们并未就施工的安全方面有过任何形式的协议.我,无固定的工程队,带来的木工工人也是临时召集,并且我与其他工人一样参与施工.2008年的8月份的一天,一个木工在施工时不慎摔下,右手骨折,我及时送去医院治疗并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前后合计11000元钱,经过三个月的休息和治疗,工人已经痊愈并且能够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年终,在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公司的安全事故负责人,严老板,我,工人在场的情况下,以严老板和该工人为当事人双方签定了一份协议,由严老板一次性赔付该工人的误工费15000元钱,该协议是他们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最佳回答

糊涂的绿草

能干的微笑

2026-04-06 19:57:14

建议委托当地的律师处理此事。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不安的翅膀
    回复
    2026-04-06 19:57:14

    建议委托当地的律师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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